景科〔2006〕8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06年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经研究,决定进行2006年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经过有效的技术鉴定或成果评审,并持肯定性意见和经验收评审的2001年--2005年县级科技项目;授予发明专利权,并在有效期限内的项目。
二、申报重点
对推动全县、全行业技术进步有显著作用,创新明显,享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保护环境和保证社会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并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景宁畲族自治县科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一式十份(必须为A4纸打印,字体不小于5号字,手抄无效);
(2)鉴定、评审许可证或确认书原件;
(3)鉴定、评审证书原件;
(4)成果应用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5)经济效益证明原件(加盖财务公章);
(6)检验报告原件;
(7)鉴定、评审的全套技术成果材料一套;
(8)需要提供的查新报告及其它说明材料等。
请将(2)一(8)的材料附上申报书原件一份后装订成册。
四、申报截止时间:在2006年4月10日期间报送县科技局办公室处,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申报部门按规定认真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按时上报。
申报表可到县科技信息网下载(网址:www.jingning.info)。
联系人: 邢一江
联系电话:5082244
附: 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 主题词:申报 科学进步奖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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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6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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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06年3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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