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
景宁惠明茶产业化开发项目补充说明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企业:
为了更好地组织实施我县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经县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对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中的惠明茶种植扩量工程等项目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惠明茶种植扩量工程的补充说明:
1、申报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
2、项目申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以乡镇为单位,要求新发展茶园面积总量达100亩以上或低产改造茶园面积达200亩以上,以连片新发展面积在3亩以上或连片低产改造面积50亩以上计。连片新发展面积在3亩以下或连片低产改造面积50亩以下的不计入面积总量。
二、关于增设惠明茶中小企业培育扶壮工程的说明:
1、申报单位为惠明茶中小企业;
2、项目申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要求企业年产值达300万元以上。
三、其它事项
各乡镇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自身及所属企业、单位,做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其他事项请参照景科(2007)3号《关于申报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景宁惠明茶产业化开发项目的通知》文件,不明事宜请联系县科技富民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点:县科技局 联系人:梅旭东 联系电话:5081713)
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