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党政机关年度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工作力度的意见》(浙人公〔2003〕32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完善年度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工作力度,切实做好2006年度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度考核依据。2006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依据景人劳社〔2003〕34号文件执行。

  2、年度考核要结合平时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做好审核工作,对新录用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等人员,必须按规定确定相应的考核等次。优秀人数比例应掌握在本部门(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以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优秀比例要分开确定),对上年度政府目标考核为优秀或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准,优秀比例可按15%核定。

  3、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抽调滩坑电站移民干部考核问题。为真正反映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情况,2006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各站所的年度考核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组织考核,滩坑电站移民干部由滩坑电站指挥部负责考核并上报审核,考核表审核后一份存入个人档案,另一份归档原单位。

  4、考核表的规格。为保证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归档组织部档案室的年度考核表一律要求使用16开纸张(正反面)填写。公务员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表一式两份,县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交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其余人员考核登记表交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5、其它注意事项。请各乡镇机关和主管部门上报年度考核时一并上报干部花名册Excel文档和打印文档(要求加盖部门公章),否则不予复核年度考核材料。花名册打印文档一式两份,组织部和人事局各上报一份,材料请予2007年1月底前上报。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事业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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