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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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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文件
景科〔2008〕14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08年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景政办发〔2006〕36号)文件规定,现将2008年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经过有效的技术鉴定或成果评审,并持肯定性意见和经验收评审的2006年--2007年县级以上科技项目;授予发明专利权,并在有效期限内的项目。 二、申报重点 推荐具有国内外竞争力,对推动全县行业技术进步有显著作用,对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原创性明显,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推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并已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项目;农业、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等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等社会发展领域的项目。对已经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不重复评选。 三、申报材料 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单位或个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一式十份(必须为A4纸打印,字体不小于5号字,手抄无效) 附件材料1份。 (2)鉴定、评审许可证或确认书原件; (3)鉴定、评审证书原件; (4)成果应用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5)经济效益证明原件(加盖财务公章); (6)检验报告原件; (7)鉴定、评审的全套技术成果材料一套; (8)查新报告等其它需要提供的说明材料; (9)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请将(2)---(9)的材料复印件附上申报书原件一份后装订成册(带原件确认)。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提供电子申报表。 四、申报截止时间:在2008年5月15日期间报送县科技局计划科处,逾期不再受理。请各申报部门按规定认真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按时上报。 申报表可到县科技信息网下载(网址:www.jingning.info)。 联系人: 郑剑锋联系电话:5081713 二00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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