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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景宁畲族自治县“科技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景委办[2000]22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知识分子工作,建立健全具有我县特色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激励广大知识分子快出成果,多出成果,使我县的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县委、县府决定开展景宁县“科技贡献奖”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范围: 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业务水平高,工作成绩显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 评选基本条件: 1、 96年以来获省、部级以上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地厅级 星火奖二等奖以上、地厅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两次不同项目的三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者。 2、96年以来获地区科学青年奖二等奖,或三等奖两次以上者。 3、 在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实用技术项目的推广应用中成绩显著,96年以来获省级以上农业丰收奖的主要完成者
4、96年以来在大中型工程设计、施工中,获得地厅级“优秀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等奖的主要完 奖“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在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中有重大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益和社会效应者。 5、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中,取得较大成绩,在市内同行中有较高声誉,96年以来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发表或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重要论文二篇以上;获省科协优秀论文奖;获省各学会(或协会)、地区科协、地区社联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者。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教育管理上有独特创造,成绩显著,96年以来曾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以上特级教师、地区教坛新秀二等奖以上等奖励,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科学研究论文二篇以上者。 7、在防病、治病和医药科研工作中,学术造旨深,对常见病、多发病及复杂疑难病症和危重病人诊治、护理有独创性,得到同行专家公认,96年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医学论文二篇以上者。 三、 推荐评选办法 各单位要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科技贡献奖”的推荐评选工作。要对照上述条件,专门组织力量宣传、摸底,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把文件内容贯彻到基层。对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由基层单位、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推荐或本人自荐,单位党委(党组)审查后,填写《景宁县“科技贡献奖”推荐表》一试三份(附证明材料),按专业分类报对口主管部门,经各主管部门汇总,组织专家初审筛选后,11月10日前将推荐表暨证明材料报县科委综合办公室。再由组织部组织有关学者、专家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科技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对推选材料进行筛选、实地考察,提出获奖建议名单,,报县委、县府审定发文,并在全县科技大会上予以表彰。 四、 评选名额10名。 五、 本项评选工作每三年举行一次。
附:景宁县“科技贡献奖”推荐评审表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员会 景宁 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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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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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8-508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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